作者rayming (rayming)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發票遺失疑問
時間Mon Nov 21 12:01:05 2016
大家好 最近有遇到一個發票問題要請益
原本我開了一張未稅金額1000的發票給客戶(1000+50=1050含稅)
但是客戶的發票遲遲未報而且過期又弄丟了 有請客戶開折讓單
但是客戶說 這折讓單他不想蓋 就把該產生的稅金加進去再重開一張當月份的發票吧!!
問題來了...
重開的發票 我的理解是只要加入原本的稅金50 1000+50=1050(未稅)給客戶
但是我們家會計算法卻不一樣 他說稅金要算兩次 1000+50+50=1100(未稅)給客戶
溝通了很久 還是無法理解他的算法...似乎會計都是這樣開的
但是 1000+50+50(未稅)=1100 這樣不是要再收一次稅金嗎? 等於客戶付了三次稅金?
請益一下到底該重開的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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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ccoppocc: 原開立存根聯影印兩張,蓋發票章與正本相符給對方比較快 11/21 12:20
2F:→ aguey: 真不知道是打字快,還是打電話快???!!! 11/21 19:20
3F:推 snowxmas: 1樓正解 11/21 19:54
4F:推 onetwo34: 影印+蓋章最快吧,幹嘛還搞什麼折讓單? 11/21 23:59
5F:→ Haoer: 一樓正解 11/24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