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den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計算
時間Thu May 5 20:53:02 2016
以往都把父母的名額讓給弟弟
今年第一次把母親納為扶養親屬
她未滿70歲
我現在與她不同住
認定上應該還是符合"扶養"的?
因此我的免稅額是85000*2=17000?
先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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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未滿60所得低於免稅額就可以扶養;超過60就不用看所得 05/05 20:54
2F:→ auden: 已超過60 因此我的認知17000應該沒錯囉? 謝謝 05/05 20:55
3F:→ opm: 少個零? 05/05 21:59
4F:→ auden: 啊 是的 謝謝 XD 05/05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