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obob (天空別為你掉眼淚)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綜所稅與公司申報有出入
時間Fri Mar 4 16:51:52 2016
手機排版,如有排版問題請指教
第一次上這裡,問題有先爬過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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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安
本人平時申報所得稅,使用自然人憑證
去年申報時恰逢離職,所以對前公司的薪資特別注意
公司申報的金額是A, 真正入我薪轉戶的金額是B
A-B=$28000 這個數字後來我有去查證
是我去訓練,公司替我出錢
由公司轉帳直接對訓練中心,發票抬頭亦是公司
另外也確定公司會計有扣稅(營所稅)
今天收到國稅局寄來要補$28000差額的稅
打電話問過國稅局
建議我填寫薪資檢舉,讓他們去查
但國稅局人員最後補一句
如果對方(公司)堅持是我的薪資
那我只能上法院告他們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這個在職訓練的合理性
我的認知是如果錢入我戶頭,發票開我名字
這就是我薪資所得
如果發票開公司,錢也沒入過我戶頭
尤其公司也拿發票抵稅
這樣算是重複扣抵稅嗎?
先說明我不太清楚這一塊,所以希望大家批小力一點
如果真的是我的薪資所得部份,會確實補稅的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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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說...
︸ 人都是一扇貝
● 來到人間 只為了尋求那契合的另一半
▃▁▁
▲ 只是為何至今 仍踽踽而行?
. . . 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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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lh117: 有時候不是所有合法申報的金額都會入你戶頭,比如說,勞健保 03/04 17:04
2F:→ llh117: 自負額的部分,公司直接扣掉沒入你戶頭,但那算你的收入 03/04 17:05
3F:→ imobob: 我了解,只是因為勞健保自付在公司給薪資條會寫,並且在報 03/04 17:10
4F:→ imobob: 稅的時候列出,所以我比較好奇對於公司已經抵稅的發票又算 03/04 17:10
5F:→ imobob: 在員工薪資是合理,還是有重複稅? 03/04 17:10
6F:推 llh117: 我想是公司拗你,但有時就只是單純承辦人員無知亂做而已 03/04 21:12
7F:推 krista520: 本來就是你的薪資所得沒錯,對公司來說,只是費用放在 03/04 22:00
8F:→ krista520: 薪資支出或是訓練費的差別而已,錢是公司出的為什麼不 03/04 22:00
9F:→ krista520: 能當費用? 03/04 22:00
10F:推 kokop: 樓上~那筆支出公司有拿到發票並以那張發票入帳的話(訓練費 03/05 02:06
11F:→ kokop: ),申報員工所得(薪資支出)時又加上那筆金額,等於是重覆入 03/05 02:10
12F:→ kokop: 帳了唷!這樣當然不對呀 03/05 02:12
13F:推 krista520: 申報扣繳數=\=帳面數 所以我才說他不是入薪資就是入訓 03/05 03:58
14F:→ krista520: 練費,何來重複入帳? 03/05 03:58
15F:→ krista520: 如果是入訓練費,那薪資帳面數<扣繳申報數,這樣懂嗎? 03/05 03:59
16F:→ Yeer19: 請問確定是發票而不是收據?! 發票不用通報成你的收入 03/05 11:02
17F:→ Yeer19: 如果是收據是要通報開收據那方的收入,也不應該是你吧?? 03/05 11:05
18F:→ Haoer: 入薪資戶的錢,和申報的不會一樣,你要先找公司問清楚 03/05 23:21
19F:→ Haoer: 如果28k真的是教育訓練的費用。 03/05 23:22
20F:→ Haoer: 公司就不能拿發票(費用)又申報成薪資 03/05 23:22
21F:→ Haoer: 如果單純做成薪資,那就是錢給你,你再給訓練公司。 03/05 23:22
22F:→ Haoer: 如果是發票,那就是錢給訓練公司,該公司開發票。 03/05 23:22
23F:→ Haoer: 重點:入薪資戶的錢,和申報的不會一樣,光勞健保加班費... 03/05 23:22
24F:推 the1: 一般教育訓練是開收據吧 請先釐清 發票才有扣抵營業稅的問題 03/06 09:55
25F:→ imobob: 我確定這是公司可以申報的發票不是收據,因為我這是職場工 03/06 19:39
26F:→ imobob: 作的訓練(考照部份),另外,因為會計會把這部分在綜所稅的 03/06 19:39
27F:→ imobob: 部份折抵掉,所以我才質疑這部分為什麼可以又報一次在我的 03/06 19:39
28F:→ imobob: 薪資裡面,也不知道承辦人員的說法(叫我寫檢舉)到底對不對 03/06 19:39
29F:→ imobob: ,我想請問關於這部分我要怎麼處理?或者舉證? 03/06 19:39
30F:→ imobob: 另外謝謝各位的回答,我想關於這方面有很多人會跟我有一樣 03/06 19:42
31F:→ imobob: 的困擾,對於小公司申報的部份,本人是因為在前公司任職很 03/06 19:42
32F:→ imobob: 久對於公司流程(人事會計)都有所協助才會知道,但離職後確 03/06 19:42
33F:→ imobob: 實什麼都不是XD,以前每年被多報所得就算了,但離職還要被 03/06 19:42
34F:→ imobob: 認列這筆就有點悶,另外我覺得如果真的是同張發票又報所得 03/06 19:42
35F:→ imobob: ,這樣國稅局也是收了兩次的費用不是嗎?? 03/06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