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ny (冷月如刀)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祖母但被親戚報走
時間Thu Mar 3 08:05:19 2016
是這樣的
祖母則由我父母照顧
我們夫妻跟父母與祖母同住
我父母目前都已退休只靠退休金無其他收入
所以家庭主要開銷由我們夫妻負責
理所當然由我們夫妻報稅
可是完全沒扶養祖母的大伯
(因為大伯有經營生意 有收入)
居然擅自將祖母列為由他扶養
大伯在外地 有時候在大陸
人很難找 又沒甚麼往來
就算找到了 他也不願意把這個錢吐回來
問國稅局
國稅局的回答是
兒子的扶養順位在孫子前面
所以他報了我就不能報
我說祖母的戶籍都跟我們在一起 還有一切醫療收據XXX的
證明我們有扶養事實
承辦人很不耐煩地回
"扶養順位就是這樣 你拿甚麼都沒用 自己去解決啦!!!"
請問這該如何解決是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1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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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onny (210.240.146.133), 03/03/2016 08:37:43
1F:推 purplewind: 11125 17707這兩篇可參考一下 03/03 16:26
2F:→ purplewind: 國稅局多問幾間試試 03/03 16:26
3F:推 DevCPP: 跟大伯講,錢拿來不然法院見~感覺有棄養和不當得利之類的 03/03 16:49
4F:推 DevCPP: 遺棄 03/03 16:52
5F:→ ak47king: 說真的國稅局要處理這種家務事實在很無奈 03/03 19:02
6F:推 asdfghjklasd: 簡單啊.祖母出面啊.不然就叫祖母去跟大伯住 03/03 20:39
8F:→ llh117: 應可請祖母切結說扶養人是誰 03/04 17:03
9F:推 cdfreen: 有扶養事實且同住一家就提出復查。 03/04 18:13
10F:→ cdfreen: 但你更要考慮的是會不會撕破臉,引起家庭紛爭 03/04 18:14
11F:→ cdfreen: 國稅局每年在申報期間都會提醒扶養親屬要協調不要重複申 03/04 18:17
12F:→ cdfreen: 你會被剔除是因為重複申報且親屬順位較低。 03/04 18:18
13F:→ cdfreen: 核定後,國稅局要接像這樣的電話是多到爆炸。 03/04 18:21
14F:→ jiaful: 請扶養親屬切結阿~說是給你們扶養 03/27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