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tpo (哇貴)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夫妻所得稅疑問
時間Mon Dec 28 15:54:51 2015
大家好
我是104年2月結婚
在104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
我要繳的稅金2千多,先生的8千多…
我以我的名義合併申報我們兩人的所得稅,並以刷卡方式繳稅
今天接到國稅局(?!)的來電
告知因為我們是"今年"結婚,明年才能合併申報
要求我兩人分開並重新申報!
還要我先繳交先生8千多的稅金,在1/20再退8千多給我
問題一、這會不會是詐騙集團?!
問題二、那位小姐說合併申報跟分開申報所繳的稅金是一樣的,
為何國稅局不能自行拆單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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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所得稅申報是報前一年,那時候你們還沒結婚,當然不能合 12/28 17:45
2F:→ cdfreen: 國稅局也沒有辦法幫你們拆開申報。 12/28 17:46
3F:→ cdfreen: 跑趟國稅局就不怕被騙,但你們這個例子每年都發生太多例 12/28 17:47
4F:→ ak47king: 如果是詐諞集團騙這個沒意義,反正就是你們報錯了, 12/29 01:18
5F:→ ak47king: 國稅局就是想幫你拆開,重點是要"依據"本人的意思, 12/29 01:20
6F:→ ak47king: 寫個申報書及更正申請書給國稅局吧! 12/29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