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aningful (c'est la vie)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綜所稅溢繳可以再請國稅局更正嗎?
時間Mon Jul 13 23:53:03 2015
前情提要我今年度要報所得稅,是去現場試算...想說他們最專業跑一趟也省事
親自去中正分局辦理現場試算繳款,我原先要扶養母親,未滿60歲,母親收入
低於免稅額....對方說不行! 說一定要滿60歲或者有身心障礙證..
當天回家也有打過一次電話問國稅局也是回答我一樣的結果...
查了法規定義
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無謀生能力,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當年度所得額不超過免稅額,且非屬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
教職員者。
‧領有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須長期
治療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剛剛收到帳單,有一陣心痛的感覺,想說上網來求證...
之後發現那位現場工讀生和電話客服都說錯了啊@.@
但第一筆信用卡分期付款已經下來!~
我還可以去國稅局更正嗎? 有人有成功的申訴過嗎?
謝謝!!(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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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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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aningful (114.33.5.77), 07/13/2015 23:56:23
1F:推 asdfghjklasd: 未滿60是多少?只要接近60都不會踢掉... 07/14 00:56
2F:→ asdfghjklasd: 要是是40多.那就..... 07/14 00:56
3F:推 adey40: 所以才說自己網路申報咩,起碼報的當下不會被拒絕 07/14 07:35
4F:→ meaningful: 59歲 她還說明年你就可以扶養了 07/14 11:44
5F:→ meaningful: 自己回:要先註銷我母親的申報然後收到公文,我再去增列 07/14 11:58
6F:→ meaningful: 我對母親的扶養 到底要傳真還掛號 看承辦人想法= = 07/14 11:58
7F:→ meaningful: 順便說一下 最好自己查清楚 應該剛電話發現有承辦人 07/14 13:19
8F:→ meaningful: 在那邊亂說一通說不能扶養父母又說叫我去現場弄(怒) 07/14 13:19
9F:→ meaningful: 應該->因為 (太怒打錯了XD) 07/14 13:20
10F:→ cdfreen: 未滿60歲且收入又低於免稅額的尊親屬本來就可以扶養 07/14 18:12
11F:→ cdfreen: 更正一定可以成功的呀! 07/14 18:15
12F:→ parfait1984: 可以扶養啦,大法官解釋就說限年紀是違憲的,如果再 07/14 19:39
13F:→ parfait1984: 跟你說不行的話,你就留你詢問的人姓名,寫信投訴 07/14 19:39
14F:→ uppowergo: 有法規當然可呀,去申請 07/15 03:57
15F:推 AIVEN: 可參考稅捐稽徵法28-2~ 07/26 23:03
16F:→ weitse111: 國稅局報稅時很多志工,有些是學生,嘛... 08/01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