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ked (新年快快來~~)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重大傷病扶養
時間Tue May 26 01:13:22 2015
岳父去年確診肺癌,有取得重大傷病卡及肺部惡性腫瘤的醫生證明
今年報稅想要報扶養,但是岳父在去年確診罹癌之前的所得雖未超過薪資扣除額及免稅額
但是因為是退伍軍人,有優惠利息所以利息所得還滿高的,
不知道這樣子會不會被認定是有謀生能力的呢?
還是只要有重大傷病卡就可以被認定是沒有謀生能力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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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pocked: 謝謝樓上,所以有取得醫師證明的話是可以報扶養的吧。 05/26 13:13
3F:→ akakapo: yes 05/26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