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oltry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扶養父母
時間Sat May 2 11:16:39 2015
父 - 未滿60
- 給付總額 13000
-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母 - 未滿60
- 給付總額約 86000
父親確定有達到扶養標準
但母親剛好超過 85000 免稅額
看過 F&Q 是說不符合扶養標準
後來我查了母親明細發現有一條是 1700 的利息所得
爬文後發現利息有 27w 的免稅額
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忽略這筆利息
86000 - 1700 < 85000 免稅額
把母親也列入扶養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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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nk: 父母是可以,誤差所得不高,利息請放入,有房貸會影響!! 05/02 11:27
2F:推 iifz32: 申報母親會加計所得,利息則會在儲蓄特別扣除額扣除掉 05/03 00:33
3F:→ iifz32: 試算加計是否有節稅的效果 05/03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