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ge (中秋節為何要放炮)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兄弟間贈與申報問題
時間Fri Dec 12 00:38:17 2014
想請問
如果哥哥轉帳200萬給弟弟買房子
沒有超過220萬(無其他贈與)
這樣需要去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嗎
還是說只要單純轉帳就好,
,另外每年的定義,如果12月贈與,1月就可以再贈與嗎,還是要等到下個12月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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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一、如果不是需要資金來源的案件,只是單純贈與現金的 12/13 03:15
2F:→ taoist9999: 話,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意旨,是不必申報 12/13 03:15
3F:→ taoist9999: 。 12/13 03:16
4F:→ taoist9999: 二、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為103年度的贈與年度 12/13 03:16
5F:→ taoist9999: ,104年1月1日之後(含當日)就是另一個年度了。 12/13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