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pon (kobe11)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股利問題
時間Sat Jun 21 09:08:08 2014
本人是一個單純的公務員年薪約80萬(每年股利約30左右)
家中還有太太家管無收入並扶養一個小孩(2歲)
請問如果我用太太或小孩的帳戶買賣股票並賺取股利收入
股利不要記在我名下的情況下會不會少扣一些稅金
PS:覺得台灣存股族好可憐 要扣補充健保、可扣抵稅額減半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等 一頭牛扒好幾層皮 缺錢就從股市拿錢
房地產???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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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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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用太太和小孩買賣,股利收入還是要合併你的收入呀 06/21 10:07
2F:→ cdfreen:扣的補充保費可以用列舉申報,前提是你適用列舉 06/21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