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zazas (心酸XD)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夫妻申報與帳戶扣款問題
時間Mon May 26 22:14:25 2014
夫妻戶籍不同不影響合併申報,
如果以妻為申報人,今要加被扶養人(配偶的母親),
母親如果與配偶同戶籍是不是就不用再另外提出證明,
由自然人憑證試算不管用夫當申報人或妻當申報人試算額都是一樣,
那是不是繼續用妻當申報人即可?
之前以自然人憑證申報完成後選用金融帳戶扣款,現在增加一扶養人
所以需重新上傳申報結果,新的會覆蓋住舊的,那麼扣款會依最新上傳的
申報資料為準?不會扣款兩次吧?(信用卡-我知道要先取消舊授權)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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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k47king:撫養直系尊親屬戶籍沒差,可繼續由妻當納稅義務人 05/26 22:18
2F:→ ak47king:只會扣款一次,申報期過後才會統一扣 05/26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