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anheng86 (小瑪)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母親年收入17萬
時間Mon May 26 00:09:58 2014
請問一下
母親未滿60歲 年收入17萬
應該是沒有符合報扶養的資格
但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我把報媽媽扶養用媽媽的自然人憑證加入他的所得資料
我發現 要繳的稅 有減少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我可以報扶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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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kakapo:置底文FAQ第一題,不行。 05/26 11:27
2F:推 ssgf:借題請問一下,如果依然用這樣去申報,繳稅能完成嗎?還是直 05/26 20:38
3F:→ ssgf:接會被打槍呢? 05/26 20:38
4F:→ cdfreen:繳稅仍可完成,軟體不會擋你不能申報 05/26 21:05
5F:→ cdfreen:但國稅局審查後可能會剔除,屆時會出補稅單 05/26 21:05
6F:→ cdfreen:但要小心FAQ第23題,超過會罰錢的 05/26 21:06
7F:推 ssgf:感謝cd大回覆… 05/26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