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5028 (kiki)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夫妻合併與扶養親屬問題
時間Mon May 5 16:26:19 2014
因為要打國稅局一直打不進去,只好來求助各位了!
想請問我去年跟先生結婚,婚前我都是撫養我奶奶,而他以往是扶養奶奶跟媽媽,今年合併申報後,撫養親屬是否可以填我奶奶+他奶奶跟媽媽三位?
還有以我去帶入先生資料跟以先生帶入我的資料,最後金額會不一樣,差一千多元,請問會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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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kakapo:1.可以 05/05 16:29
2F:→ akakapo:2.應該要一樣才對,確認過被扶養人的資料皆在內了嗎? 05/05 16:30
3F:→ akakapo: 報稅軟體內"應納稅額計算"那頁有算式,看一下問題在哪? 05/05 16:33
4F:推 emily0511:我先生說我媽媽的保險費也可以扣?但我們1人都24000滿了 05/06 15:35
5F:→ akakapo:@emily0511,請另發文提問哦 05/06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