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aybear (麻幾幾)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綜所稅申報試算
時間Thu May 1 16:24:04 2014
各位版友好:
今年第一次報所得稅,
爬過文後,自己試算了一次。
綜所稅應納稅金額=(綜合所得稅額-全部免稅額-全部扣除額)*5%-扣繳金額
國稅局給的試算如下列-不含扶養父母親
(429021-85000-187000)*5%-2479=應繳稅5372元
原PO預計申報扶養父母親,兩個人收入皆為0,自己計算的結果如下列
(429021-85000-85000-85000-187000)*5%-2479=可以退稅3127元
想請教這樣的算法是否哪裡有錯誤?
謝謝大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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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rista520:不對喔 你的扣除額是85000*3+108000+79000=442000 05/01 16:27
2F:→ krista520:所得429021<442000 所以退稅是退之前扣繳的 05/01 16:28
3F:→ krista520:只能退2479喔 05/01 16:28
4F:→ dreamaybear:(全部免稅額+全部扣除額)大於綜合所得稅額,就只能 05/01 16:35
5F:→ dreamaybear:退已經被扣繳的金額,是這樣的概念嗎? 謝謝! 05/01 16:36
6F:推 krista520:你的扣繳金額就是你之前預先繳給政府的稅,既然現在整年 05/01 16:42
7F:→ krista520:的所得算下來是不用繳稅的,政府當然就是退你之前先繳的 05/01 16:42
8F:→ krista520:稅給你啊 怎麼可能政府還會多給你錢XD 05/01 16:43
9F:→ dreamaybear:謝謝解惑XD 05/0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