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198277 (人生海海,學游泳就對了)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屋合建分屋後售屋如何計算稅金
時間Mon Apr 14 12:19:16 2014
原持有土地為一戶50坪,當初取得不動產價為3500萬。
與附近住戶找建商合建,由建商出資,合建後分到7戶,
土地持有坪數為21坪,今天如果如果只出售其中一戶,
售價1500萬,其於六戶家人自住及出租。
想請問,
出售的一戶不動產後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要如何計算?
是依照當初取得不動產的成本比率下去計算成本嗎?(3500/7=500萬)
還是合建後當初取得不動產的成本就都不能計算在內?
想要請教版上的前輩。
如果有PO錯版,再請告知。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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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guey:去辦營業登記,課營業稅........... 04/14 20:15
2F:→ yan198277:以公司的名義來出售房子嗎? 04/14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