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va ( That's all!)
看板tax
標題[問題]房屋 半買半相送 的稅
時間Thu Dec 19 10:30:54 2013
手機排版,請見諒。
於93年初,家母貸款220萬於桃園市區購入一電梯公寓。
99年中,家母辭世,房子跟貸款由我妹繼承。
我妹最近告訴我,房貸有點繳不下去。
就剩餘的5.60萬貸款由我們夫妻支付,房子就過戶到我們名下。
想用買賣的方式進行交易過戶(老公有原民資格,首次購屋可申請補助)
想請問
在以現金支付非貸款的方式,要怎麼向國稅局證明實屬買賣非贈與?
(錢直接匯到我媽當初房貸扣款的帳戶,沒有經過我妹。)
那買賣契約是不是就寫實際金額?
財產交易稅的部份,以房屋公告現值申報是否比較划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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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1.236.248
1F:推 adey40:房價這麼低,又經過遺產,用贈與似乎較划算? 12/19 19:05
2F:→ taoist9999:你不如問銀行,不動產買賣契約(私契)怎麼寫會比較好? 12/19 20:21
3F:→ taoist9999:如果貸款只有五、六十萬的話,應該優惠利率的利息也沒 12/19 20:22
4F:→ taoist9999:差多少。 12/19 20:22
5F:→ taoist9999:要法律問題單純化的話,我會建議採用「附有負擔的贈與 12/19 20:23
6F:→ taoist9999:」。 12/19 20:23
7F:→ niva:卡在想申請首次建購補助。需有買賣行為才成立…囧 12/19 20:23
8F:→ niva:現金堪用。沒有想要貸款,好困擾。o_O 12/19 20:28
9F:→ taoist9999:這個案件分為稅務部分和法律部分,隨著當事人不同,我 12/19 20:31
10F:→ taoist9999:會給予不同的建議。 12/19 20:31
11F:推 kai761:1.買賣房屋持分1/2,登記買方為你先生,匯款入你妹帳戶,她再 12/19 20:47
12F:→ kai761:另行匯入貸款帳戶。2.申請購宅補助。3.贈與房屋另1/2持分。 12/19 20:49
13F:→ kai761:注意要先買賣,後贈與。 先贈與,名下有屋,就無法申請補助。 12/19 20:50
15F:→ niva:謝謝您的回答^^那我先生買然後我妹再贈與我,那轉移交易時的 12/19 22:28
16F:→ niva:土贈跟契稅也是分兩次繳嗎? 12/19 22:28
18F:→ kai761:讀,像申請條件、兩年內不能轉讓等等,要注意 12/19 22:43
19F:→ niva:謝謝,買賣一定要繳清貸款才能過戶嗎? 12/19 22:51
20F:推 kai761:要不要繳清都可以,沒繳清 只是還不能塗銷抵押。例如賣100萬 12/19 23:05
21F:→ kai761:的房,上有抵押擔保20萬,沒塗銷,那就值100-20=80萬 12/19 23:06
22F:→ niva:那我妹繼承220萬購買但現值未知的房,以5.60萬售出。她的財 12/19 23:17
23F:→ niva:產交易所得部份就變負的嗎? 12/19 23:17
24F:推 kai761:1.如果全部賣60,不知道會不會被當作"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 12/19 23:30
25F:→ kai761:與財產",以贈與論,要補報補繳贈與稅。 2.繼承得到的房屋賣 12/19 23:31
27F:→ kai761:但跟前面第一個連結"實際成交價格"計算...好像有點怪? 12/19 23:35
28F:→ kai761:喔 看錯,上一行可以無視,看那新聞稿的例子吧。 12/19 23:41
29F:→ niva:所以同價售出持分1/2,就不至於以贈與論。那先買賣後贈與可在 12/19 23:53
30F:→ niva:同年進行嗎?謝謝您耐心回答XD 12/19 23:53
31F:→ kai761:可以的 不客氣 12/20 00:21
32F:推 kai761:更正一下,因為價值低,即使有以贈與論,也還在免稅額以內。 12/20 01:38
33F:→ kai761:還是一次買賣全部就好,省得麻煩。 12/20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