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0533 ( v)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報扶養的相關問題
時間Mon Nov 18 11:12:50 2013
請問
如果我報扶養祖父(有領老農津貼)
1.若他當年度有贈與或買賣土地 我還能報嗎? 這樣算是他有收入嗎?
那我如果報了 是會被剔除 還是要補稅+罰金?
2.若當年度我報扶養,他當年度過世,那遺產稅算是收入嗎?
那我如果報了 要補稅嗎? 若大家繼承遺產後相關規費不繳
那我會因為報扶養 而變成繳納的第一順位嗎?
實在是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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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7.89.120
1F:→ BDDM:1.贈與稅歸贈與稅 並不會把繼承下來的財產再課你綜所稅 這樣 12/29 23:59
2F:→ BDDM:會重複課稅 而且土地因為移轉或贈與時又會課一比土地增值稅 12/29 23:59
3F:→ BDDM:所以不會再納入所得稅裡 如果他們不符合你的受撫養親屬 申報 12/29 23:59
4F:→ BDDM:所得稅時 國稅局會核定請你補睡 不會罰款的 12/29 23:59
5F:→ BDDM:2.遺產稅是稅不會是收入 繼承的遺產因為課過遺產稅了 也不會 12/30 00:04
6F:→ BDDM:再列入你的所得裡 而遺產的相關規費會因為你是繼承人要負繳 12/30 00:04
7F:→ BDDM:納的責任 12/30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