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polymeric (無機聚合反應)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申報扶養母親疑問
時間Wed May 29 13:06:55 2013
小弟家母今年50歲,
目前無工作,
僅有打零工共6000元的收入,
另有一些定期存款利息(根據國稅局查詢結果有接近10萬?),
想請問是否可申報扶養?
或另問家母的儲蓄所得是否可於儲蓄所得扣除額中扣除?
(小弟與家母的儲蓄所得幾乎等於家母的所得)
另看了別人案例是女兒儲蓄所得約3000元
媽媽儲蓄所得約7000元(總所得)
女兒申報扶養媽媽~
在申報人(女兒)儲蓄所得扣除額部分顯示約10000元~
所以若由此案例~小弟申報應該是可以才是~
但由於爬文及置底文顯示.....
家母收入超過一定稅額就無法申報扶養~
所以小弟的案例是否可申報扶養?
謝謝大家
另置底文所提及達一定稅額~
想問問大家~一定稅額是指多少呢?
謝謝大家~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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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3.11.170
※ 編輯: geopolymeric 來自: 223.143.11.170 (05/29 13:14)
1F:推 Dardar:可以 82000 05/29 13:25
2F:推 olddrunkard:薪資所得6,000元+利息所得約100,000元=106,000元 05/29 13:33
3F:→ olddrunkard:這樣看來你母親101年度所得額超過免稅額82,000元 05/29 13:34
4F:→ olddrunkard:不符合無謀生能力之定義喔 05/29 13:35
5F:推 chimoon:利息所得超過免稅額,應該還是可以報扶養(畢竟老本賺利息 05/29 20:55
6F:→ chimoon:是很常見的),我母親的利息收入一直都是10幾萬,十幾年來 05/29 20:56
7F:→ chimoon:我報扶養也都OK,利息有27萬的免稅額可用 05/29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