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tehero (獄痕)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我報扶養母親(標準扣除額),我哥採列舉?
時間Sun May 26 23:31:38 2013
各位大大好
背景:
(1)我跟我媽跟我哥哥嫂嫂同戶籍
(2)我哥有購屋利息,但我的收入較高
(3)我媽捐款與醫療費用為6000
請問可否我申報扶養我媽(採標準扣除額~我自己76000)
那我媽的捐款與醫療費用還可以給我哥報列舉扣除?
我哥說可以
但我覺得重複了耶@@
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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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57.99
1F:推 pey7911:不行!必須在同一個申報戶才可 05/26 23:35
2F:推 yamie0204:同申報戶內的才能列舉扣除 05/27 00:48
3F:推 rj486:如果你們是用網路報稅, 可以試看看. 05/27 15:37
4F:→ rj486:不是名單內(自己+被扶養) 的沒辦法列舉 05/27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