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1119 (我愛寶貝)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財產交易損失是否可抵稅?
時間Sun May 26 23:25:52 2013
請問如果兩年前海外基金贖回時損失幾萬,現在是否能拿來抵稅?
那報稅的方式一定要選列舉扣除?
因為目前以標準扣除方式比較划算
那如果那張單據遺失了,是不是一定要找銀行補發啊?
唉~以前不知道就亂丟,補發不知要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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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2.119.230
謝謝你,我看完了,可是還是不太懂,可以幫我解惑嗎?
文中有說若當年度無其他財產交易就不能扣抵
那我除了薪資外,只有股利收入,這算嗎?
※ 編輯: baby1119 來自: 175.182.119.230 (05/27 11:05)
2F:→ akakapo:不算啊 05/27 11:38
3F:→ akakapo:所以一般薪資收入者若無買賣房地產,用不太到這一項~ 05/27 11:39
4F:推 cdfreen:國稅局沒有這麼好心,不是所有投資損失都可以扣除 05/27 13:07
5F:→ cdfreen:XX海外基金賺錢時不用繳稅給政府,虧的時候當然也不能抵 05/27 13:09
謝謝你們的回答,我今天問過銀行人員也是相同的答案
基金損失不能列為財產交易損失,殘念
※ 編輯: baby1119 來自: 175.182.119.230 (05/27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