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Morning (國農鮮奶)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醫藥費申報一問
時間Sun May 26 23:23:45 2013
家人臥病在床,無謀生能力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由小弟申報扶養,在醫藥費扣除額申報項目有所疑問。
是這樣的
家人因病關係,需要有居家照護的醫生固定來家裡探訪,
而每次皆需要給付車資給居家照護人員,
他們都是開"估價單" 裡面寫"車資"二字,並寫上家人名字
整年度金額總合約 20,000
請問這種可以報在醫藥及生育扣除額裡面嗎?
請版上達人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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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ntonaku:我覺得對方能力強不會是壓力,但如果感到對方也希望自己03/23 22:08
2F:→ roalan:有壓力是正常的 多少而已03/23 22:08
3F:→ nantonaku:也強的態度的話,就變成壓力,例如我以前曾為了男友考研03/23 22:08
4F:→ ueu72312:發替代役03/2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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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127.149
5F:推 akakapo:個人認為車資非醫藥費故不能申報列舉。 05/27 09:53
6F:→ feonsy:普通車資不行列舉 05/29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