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mart (經濟不景氣,好景不常在)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親屬之相關列舉扣除額
時間Sun May 19 22:44:54 2013
家中有間店面租給人家做生意,店家也有去報稅...
扣繳憑單上的金額為20萬,扣繳憑單上的所得人寫的是我媽
但是,實際店面是登記在我、我媽、我姐三人身上
我媽無工作能力亦無工作收入,而我報扶養我媽..
問題一:
承租人拿給我媽的扣繳憑單上所寫的給付總額,
是否等於報稅系統上的收入總額??
http://ppt.cc/j6uU
所以照上圖填寫應該無誤??(藍色處是我的)
問題二:
因為我報扶養我媽,在列舉扣除額的部分
http://ppt.cc/Uh5U
並沒有我媽的扣除項目,那像是健保費&非健保之保費該如何填寫??
像我媽還有農保,那是否"農保"也能一併填入呢??
像我媽有保意外險、婦女險...etc,這類的也可以填入嗎?
問題三:
我媽會時常跑區域醫院(ex.長庚),這種的看診收據是否也能夠作為扣除??
如果可以,那是否每次都要將收據留存,以便日後計算扣除金額??
如果之前的收據不見,那是否就無從查起扣除的金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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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8.205
1F:→ cdfreen:問題一:是,用標準的43%就可以,扣憑上多少就填多少 05/19 23:23
2F:→ cdfreen:問題三:是,只要保險沒付的醫療收據都可以 05/19 23:23
3F:→ cdfreen:收據當然要保留,只要自然人沒有帶出的醫療費要把收據 05/19 23:24
4F:→ cdfreen:在6/10前寄至國稅局,所以收據一定要留 05/19 23:25
5F:→ cdfreen:收據不見,那就得跟找醫療單位,看有沒有得補發 05/19 23:26
6F:→ cdfreen:列舉的部份要超過標準扣除額,真的有難度呀! 05/19 23:26
7F:推 akakapo:問題二:只要是人身保險皆可,每人上限24000 05/20 16:35
8F:→ akakapo:置底文FAQ第十題。你們兩人加總後填入總額即可 05/20 16:35
9F:→ KSmart:a大,請問一下,像是農保那些可以跟投保單位查詢金額..還有 05/20 21:33
10F:→ KSmart:其他方式嗎??那如果像意外險那些的.. 05/20 21:34
11F:→ KSmart:因為我有申辦自然人憑證,所以會自動帶出金額..那如果是 05/20 21:34
12F:→ KSmart:我媽(沒有自然人憑證)是否只能向投保單位申請證明 05/20 21:34
13F:→ KSmart:ex.國泰人壽、富邦人壽.etc 05/20 21:35
14F:推 akakapo:向保險公司索取,或是帶你們二人身分證+章至國稅局申請 05/20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