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IX (MCU/NBCAM/OID)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扶養老婆的媽媽
時間Mon May 6 22:57:13 2013
※ 引述《SONIX (MCU/NBCAM/OID)》之銘言:
: 由於我和我老婆是去年結婚的
: 所以今年還可以選擇各自報或是一起報
: 如果個自報比較划算,那我可以扶養他母親嗎??
: 還是只能一起申報時才可以呢?
: 如果可以的話,是用其他親屬嗎?
: 謝謝
今天我妹打去國稅局問
為何他是說不行呢?
好奇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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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62.77
1F:推 pujol:因為你們是分開報,分開報的話,你岳母變成跟你本人無關,不 05/07 10:30
2F:→ pujol:具親屬關係,自然無法扶養。 05/07 10:30
3F:推 akakapo:樓上有誤 05/07 13:09
4F:→ akakapo:請參考台財稅字第810761113號函 05/07 13:09
6F:→ akakapo:只能說,接電話的人不一定熟悉法規啊 囧" 05/07 13:10
7F:推 longloveyu:沒錯~~~!!! 我常因業務需要打到公家單位,接電話的人 05/07 13:14
8F:→ longloveyu:答覆不一定是答案,最好方式就是多打幾次XD 05/07 13:14
9F:→ akakapo:就怕打n次得到n種答案?XD 樓上辛苦了~ 05/07 13:16
10F:→ CSR:打給自己所屬的管區比較準吧..不然要申訴也比較容易找到人申訴 05/0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