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rypt (您還是說中文吧!)
看板tax
標題[問題]請教"現金贈與弟弟妹妹之稅務問題",謝謝!
時間Sun May 5 23:56:51 2013
請教財法相關專業之能人,
小弟近日將繼承自父親的房子出售得金1500w
現在要按照母親交代之方式將之分成三份與弟弟和妹妹均分
小弟我37y/o,已婚.
(家弟35y/o,有穩定工作,月收7w)
(家妹30y/o,有穩定工作,月收3.5w)
現知我一年只可提領220w給他們兩人,
如超過220w將會被科處10%的贈與稅,
故,我自行查看條文與爬文鄉民分享的經驗,
預計的作法是:
1. 用現金提領的方式, 一天領90w出來,逐日將現金給予弟弟妹妹,
並請他們隔一些時日再將錢存到銀行,或直接用現金的方式存放家裡的保險箱.
萬一國稅局上門查訪之後為何弟弟妹妹有大額款項收入,理由為民間投資獲利,
或是民間私人借貸,欠款人所還.
請問上述1.的方法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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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直接給他們現金,萬一國稅局來查時,請弟弟妹妹寫借據給我,當成我借給他們.
請問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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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先撥500w給我內人(夫妻贈與不課稅),
我再和內人一人各給220w給弟弟妹妹,
明年一月再給他們各220w, 剩下的再慢慢給.
請問這方法可以嗎?
還有如果弟弟先拿到我跟內人給他220w+220w=440w,這樣弟弟會被課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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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請問法令中的一年220w,
是指一年總額給錢只可以給單一人220w?
還是可以給複數人220w?
法規看起來好像是只可以給總額220w,且超過是給出錢的這個人要支付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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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麻煩好心的能人代為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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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34.249
1F:推 cottoncandy:一個贈與人一年有220W免稅額,跟受贈人數無關。 05/06 00:02
2F:→ boogeyu:你也可以給你媽媽當孝親費,你媽媽再贈與給他們 05/06 00:03
3F:推 cottoncandy:方法三:你和你老婆當年度贈與總額各為440W 會課稅 05/06 00:05
4F:→ cottoncandy:基本上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不是你弟弟) 05/06 00:06
5F:推 CWC2:方法三是說各給220W 如果不是總共支出440W. 是不會被課的 05/06 00:10
6F:→ CWC2:贈與稅是對贈與人課稅的, 和受贈人無關 05/06 00:10
7F:→ CWC2:1. 當然不好, 被查到的話要舉證 05/06 00:11
8F:→ CWC2:2.的話, 寫借據, 那到時候你就可以索討了 所以... 05/06 00:12
9F:→ jeffrypt:謝謝解惑^^如方法三一年夫妻各給出220w,隔年再重複應可吧 05/06 00:13
10F:→ jeffrypt:所以依照前輩們的看法應該是方法三可行了,感恩~ 05/06 00:14
11F:推 CWC2:可以 不過應該是當初你父親那邊或是一開始沒處理好 05/06 00:15
12F:→ jeffrypt:因為家風,不動產要給長子,但母親認為不公平,故遵母願... 05/06 00:25
13F:→ jeffrypt:另外,不知道上面前輩所提的孝親費可有免稅額上限!? 05/06 00:27
14F:推 llh117:時代不同了,以前是領百萬要申報,現在50萬就要看身分證了. 05/06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