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claire (claire)
看板tax
標題Re: 外籍配偶的海外收入問題
時間Sat May 4 11:40:27 2013
謝謝大家的回覆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個問題喔!
海外所得的適用對象,不是針對在台灣有戶籍,或是183天以上的居住者嗎?
那麼,在這種情形下選擇與我合併申報, 我老公的海外收入,
為什麼也適用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必須申報的規定呢?
: 標題: 外籍配偶的海外收入問題
: 時間: Thu May 2 16:03: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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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況
: 我:台灣人.在台灣有戶籍,有收入. 去年度入境台灣時間約20天
: 我老公:外國人 無台灣境內收入,在國外有薪資所得超過台幣100萬元,入境台灣時間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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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
: 1. 我可以選擇單獨申報, 而我老公不申報嗎?
: 2. 如果我選擇合併申報, 我老公的海外收入是否也必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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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yu1234:1.可以,因為他未滿183天,可不用跟妳合併 05/02 21:18
: → yu1234:2.對,如合併申報,他的海外所得要申報基本稅額 05/02 21:19
: 推 scatty:基本稅額的所得未超過600不必申報 05/03 01:13
: → scatty: 萬 05/03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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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6.46.224.158
1F:推 superidea:因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4有規定 05/04 17:42
2F:→ yu1234:因為納稅義務人為居住者,整個申報戶就是居住者 05/04 19:07
3F:→ yu1234:不然你為何能減他的免稅額和扣除額呢? 05/04 19:08
4F:→ pttclaire:原來如此, 懂了. 本來以為申報對象僅限外配的台灣所得即 05/05 14:19
5F:→ pttclaire:結果不行.. 謝謝兩位的回覆喔!!^_^ 05/05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