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Evoy (河)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撫養在學哥哥的問題
時間Fri May 3 17:54:56 2013
我哥雖然年滿20歲,不過因為仍在讀博士
所以往年都是由我申報撫養
前年我哥結婚,去年也還是由我報撫養沒有問題
今年我是否還能撫養我哥?
還是他們夫妻一定要獨立出來合併申報?
大嫂有工作有收入可是似乎未達繳稅標準
我是否可以連他們夫妻的一起併進來申報
然後只單獨撫養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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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50.39
1F:推 yiw84:哥哥去年還在學就可以申報撫養,大嫂自己單獨申報 05/03 19:44
2F:推 galop:樓上錯了吧,這不符夫妻分開報稅的條件 05/03 21:53
3F:→ yesayesa:我的想法同1樓,這和夫妻分開報稅不同 05/04 08:35
4F:推 superidea:可以 (台財稅第841633210號函) 05/04 10:28
5F:推 akakapo:superidea正解 05/04 16:54
7F:→ McEvoy:感謝各位回應,這樣我就能放心把我哥報撫養了,謝謝 05/04 21:30
8F:推 galop:沒想到是這個解釋,但我還是有點認為會不會過於放寬解釋呢? 05/04 23:39
10F:→ galop:這是在北區國稅局網站找到的文件 05/04 23:51
12F:→ galop:財政部的公告更有說服力吧 05/05 23:02
13F:推 akakapo:函釋法律位階較高吧 @@a 05/07 12:10
14F:推 galop:函釋的法律位階沒有較高,它只是個解釋,如公告一樣也是個解釋 05/07 14:47
15F:→ galop:你可以打去國稅局問這函釋有無適用這個申報 05/07 14:48
16F:→ galop:或是在國稅局網站同列二者解釋去詢問 05/0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