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486 (rj486)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岳母, 但岳父有領國民年金身心障礙
時間Thu May 2 23:34:32 2013
情形是這樣的,
我在去年結婚了, 年所得接近100萬,
所以今年報稅選擇夫妻合併申報.
岳父母都沒有收入,岳父有申請"國民年金的身心障礙補助".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補助好像有規定, "全家所得要小於50萬".
老婆父親應該是不能被報扶養了, 否則他的所得會追朔到我這邊,
(聽說是這樣沒錯吧)
重點來了,
岳母一定可以申報扶養沒問題,
但申報後, 國民年金的身心障礙補助,
會不會就因為這樣, 把岳母的收入追朔到我這邊,
然後變成他們全家有所得,
然後身心障礙補助就取消了呢 ???
請了解的人解答一下巴..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2.161.84
※ 編輯: rj486 來自: 36.232.161.84 (05/02 23:46)
1F:推 kkil:國民年金是看岳父母 05/03 00:33
2F:→ kkil:他們的子女所得 05/03 00:33
3F:→ kkil:自己評估一下,以我為例 05/03 00:34
4F:→ kkil:岳父母,有取得國民年金減半的補助 05/03 00:35
5F:→ kkil:但我扶養他們可以少繳1萬6的稅 05/03 00:36
6F:→ kkil:如果他們真的被取消補助 05/03 00:37
7F:→ kkil:我還需要補他們差額,一年約9000 05/03 00:37
8F:→ kkil:所以評估還是扶養了 05/03 00:38
9F:→ rj486:感謝大大, 嫁出去的應該不算吧? 因為戶籍也遷走了 05/03 11:11
10F:推 longloveyu:建議您週一致電到勞保局詢問國民年金單位喲!也許會因 05/03 20:14
11F:→ longloveyu:撫養申報這個動作連同您及老婆收入都算在內! 05/03 20:14
12F:→ rj486:謝謝大大, 上禮拜五我打電話去勞保局問 05/06 10:22
13F:→ rj486:他說國民年金的殘障補助津貼. 算是一種給付 05/06 10:23
14F:→ rj486:不會因為有收入就不能報扶養說 05/06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