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pin (lalala)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欲報扶養父母(>60歲) 但被虛報薪資...
時間Fri Apr 26 18:55:19 2013
父母年滿60且無工作(居住台東)
今年欲報父母為扶養親屬
但詢問之下發現父母本無工作
但卻被姊夫工作的公司虛報薪資(十餘萬) 當成人頭員工(公司在高雄)
請問這種情況還可以報扶養嗎?
有需要先檢舉 還是可以直接將我的扶養證明附上即可?
由於我戶籍與居住地都在台北
若檢舉是否一定要去公司所在地的國稅局(高雄)?
若我僅附上扶養證明:
轉帳(每月一萬元)+ 網路購買米、菜等民生物資寄到台東(每月約2500元)
外加三不五時轉帳匯款給父母還債、醫藥費等(去年共約十萬)
這樣不知是否可行?
我實在沒時間跑高雄 又若不檢舉直接申報 是否會影響扣除額度?
或者有其他更簡便可行的方式
以上 還請知道的網友解惑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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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236.129
1F:→ aguey:國稅局會把相關檢舉資料轉發所得發生所在地之國稅局 04/26 21:34
2F:推 longloveyu:是姐夫自己開的公司? 04/27 16:51
3F:推 inicio:每個人的薪資扣除額是104000所以被報十餘萬的薪資影響不大 04/27 18:40
4F:→ inicio:父母年滿六十歲以上或無謀生能力就可以報扶養了 04/27 18:41
5F:→ inicio:所以這個案例不太需要特別檢舉 除非你很厭惡被當人頭的情形 04/27 18:41
6F:推 longloveyu:十餘萬如果是19萬 就有影響了XD 04/27 18:47
7F:→ longloveyu:我是覺得先問一下姐夫吧@@。是 04/27 18:48
8F:→ longloveyu:不過十餘萬的意思應該是不到11萬吧XD 04/27 18:48
9F:→ snowpin:聽說是十八萬左右 不是姊夫開公司 是姊夫工作的公司要員工 04/27 20:48
10F:→ snowpin:幫忙找人頭 我父母不知道是被當人頭 單純以為只是報扶養 04/27 20:49
11F:→ snowpin:目前的情況是姊夫希望我不要去檢舉 以免影響他的工作 至於 04/27 20:50
12F:→ snowpin:今年損失的額度 就只能跟我說抱歉之類的 明年他不會再用了 04/27 20:51
13F:→ snowpin:心情真嘔 一年給父母的錢算不少 卻連扶養都沒辦法報 04/27 20:53
14F:推 krista520:18萬是一個人還是父母共18萬? 反正你就把所得扣掉104000 04/27 21:23
15F:→ krista520:如果少於82000 就可以扶養 04/27 21:23
16F:→ snowpin:是一人18萬 & 謝謝樓上各位網友 比較有概念了 大感謝~ 04/27 23:39
17F:推 longloveyu:還是可以報,只是5%級距算起來只省到300元/一人 04/28 01:08
18F:→ longloveyu:是說現在就要停止虛報薪資的動作!不然明年報今天所得 04/28 01:10
19F:→ longloveyu:還是受損失 04/28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