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star517 (Life is...)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去年登記結婚,扶養問題
時間Wed Apr 24 00:32:12 2013
已知去年登記結婚 今年可以採合併或分開報稅
我的所得約75萬 配偶約90萬
請問這樣是否採用分開報稅會比較划算呢?(還搞不太清楚合併和分開的算法@@")
分開報稅的話是各自報各自的 然後自行寄給國稅局就完成報稅嗎?
還是說要一起在報稅軟體上申報 然後勾選分開申報?
另外因為配偶所得較高 所以要讓他扶養我的父母(都無所得)
請問需要檢附什麼證明文件呢?
附上我和配偶的身分證影本這樣可以嗎?
(以往我自己申報都只附自己的身分證影本而已)
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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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0.188
1F:→ Dardar:一起在報稅軟體上申報 就是合併申報 不是分開申報 04/24 10:20
2F:→ Dardar:是可以選擇夫妻薪資分開計算 這樣應該是最有利的方案 04/24 10:20
3F:推 akakapo:夫或妻選一人當納稅義務人,登入納稅軟體,填入配偶資料, 04/26 14:03
4F:→ akakapo:即所謂婚後合併申報。 04/26 14:03
5F:→ akakapo:若第一年新婚要分開申報,就是兩人各自為納稅義務人,分別 04/26 14:03
6F:→ akakapo:登入報稅軟體,各自申報各自的綜合所得稅。 04/26 14:04
7F:推 inicio:如果要分開申報 對方就不能扶養你的父母吧 04/27 18:47
8F:推 olddrunkard:原則上岳父母可算是直系姻親的尊親,夫妻新婚採分開 04/27 21:56
9F:→ olddrunkard:申報,只是在稅法上把配偶身分視為次年度成立,卻不會 04/27 21:56
10F:→ olddrunkard:因此連帶否定當年度直系姻親間的關係(稅法或解釋令上 04/27 21:56
11F:→ olddrunkard:沒有明文規定不准),所以新婚年度採分開申報,仍可申 04/27 21:56
12F:→ olddrunkard:報扶養對方父母 04/27 21:56
13F:推 longloveyu:樓上所說 受教了~ 04/28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