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a (加油)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配偶在海外公司工作報稅方式
時間Thu Apr 18 23:06:37 2013
已經登記結婚
去年一整年我都在台灣工作(台灣公司 薪資進台灣帳戶)
配偶在美國工作(美國公司 薪資進美國帳戶)
去年一整年配偶都沒有入境台灣紀錄
請問這樣報所得稅時,我仍可用夫妻兩人額度嗎?
有什麼要注意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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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1.59
1F:推 minichobits:基本上 你們依然是合併申報 但要注意AMT.. 04/19 00:34
2F:→ minichobits:附帶一提 結婚當年可以選擇是否要分開報 看哪種有利 04/19 00:35
3F:→ Anda:已經結婚多年了~請問何謂AMT? 謝謝您的回應 04/19 13:22
4F:推 adey40:AMT是最低稅負制,有個免稅額一年600萬,沒超過就不用繳稅 04/19 22:21
5F:→ Anda:了解~賺得沒那麼多 應該不用報XD 04/20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