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la (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哪些可以列為扶養對象?
時間Sun Mar 10 07:40:54 2013
最近因為接近報稅,想提早做準備,所以發現了幾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因為想減輕報稅,所以有意把我未滿18歲的表姪女和表姪子列為我的扶養對象,
(當然經過表哥的同意)
請問表姪女、表姪子和姑姑(父親的妹妹)請問可以列如我的扶養人嗎?
有需要填寫什麼證明嗎?
在報稅時我應該要怎麼把 表姪女 表姪子 姑姑 列為我的扶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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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是我在網路上找的訊息。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356
4.其他親屬或家屬沒有符合上述三點的條件,但是與納稅義務人以永久共同生活目的而
同居一家,也就是有家長與家屬關係,該親屬或家屬未滿二十歲,且該親屬或家屬之父或
母非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學之教職員。或者該名親屬或家屬年滿六
十歲而且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請問上述這點我是否就可以把 表姪女 表姪子 姑姑 列為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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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搜尋到網路新聞
http://0rz.tw/3eldF
根據民法規定,「其他親屬」包括叔、伯、舅、姪、甥、媳、孫;「家屬」定義則是非親
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換言之,未來包括同居男女朋友、同志等非親
屬關係的同居人,也可以納入報稅的扶養對象。
請問其他親屬包含「表姪、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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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追加一問,
家姊為國中教師,明年亦需報稅,
請問他的小孩是否就可以作為我的撫養人以節稅呢?
再次謝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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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59.46
1F:推 kai761:修法是修掉扶養其他親屬的年齡限制,但還是要符扶養順序、有 03/10 10:42
2F:→ kai761:扶養事實。 例如:要報扶養甥,要能舉證姊姊姊夫、小孩的祖 03/10 10:45
3F:→ kai761:父母等等都無力扶養+你確實有扶養甥 03/10 10:45
4F:→ jiananhuang:國中教師今年就要報稅了~你的文章不是有寫了嗎? 03/11 14:49
5F:→ jiananhuang:若是國中小教職員就不能被報撫養 03/11 14:50
6F:→ jiananhuang:更正一下是國中小教職員的小孩不能被報撫養 03/11 14:52
7F:→ frola:非常謝謝樓上兩位的回答喔! 03/12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