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ju (suju)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國稅局會不會太超過?
時間Thu Mar 7 21:56:43 2013
我是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是受僱身分,
今年1月初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
說我有執行業務所得,應再補繳執行業務所得,
我在收到補稅通知後,就申請複查,
並由雇主出具證明,表示我執行業務所得都歸雇主,
結果,我今天竟然收到國稅局通知,
因為我欠稅,所以已函請地政事務所查封我土地!
國稅局是欠稅欠瘋了嗎?都已經申請複查了還說我欠稅!
如果複查有問題應該再來函叫我說明吧,怎麼馬上就查封?!
有人遇過同樣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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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17.126.180
1F:推 kai761:打電話去問承辦人,問清楚因何年度欠稅執行? 若是已復查這個 03/07 22:14
2F:→ kai761:,問已經復查還執行是否適法?(稅稽法39條1項但書) 03/07 22:15
3F:推 adey40:查封土地有這麼快嗎? 一般不是先移送執行動你的銀行存款? 03/08 07:38
4F:→ aguey:本稅沒繳,你說呢.........法律效果仍繼續往前 03/08 18:21
5F:推 llh117:國稅局基本上就是土匪阿!多爬文的話,罄竹難書. 03/08 22:22
6F:推 bobshih:國稅局不意外 03/09 10:10
7F:推 t222728:球員兼裁判y 03/09 22:55
8F:→ aguey:真麼可惡的話~請吐痰兼告官........總不會說法院國民黨開吧 03/10 12:07
9F:→ nanyinwife:稅稽法39條2項規定看來是應該要先繳納半數才暫緩執行 03/14 17:06
10F:推 kai761:1但申請復查就暫緩執,2項1款是作出復查決定後 03/15 15:41
11F:→ kai761:也不回一下處理情形? 03/15 15:43
12F:推 jsyunlin:我覺得國稅局程序應該有疏失,可以用稅捐稽徵法40條處理 03/15 16:38
13F:→ taxtaipei:國稅局通知函上有承辦人的聯絡方式嗎,若有,建議聯絡一 03/17 22:22
14F:→ taxtaipei:下。 03/17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