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etendingin (小胖妹)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有關補報稅然後可以退稅的後續?
時間Sun Aug 19 12:47:52 2012
上上星期爸爸收到99年度補繳稅的單子…
上面顯示要補繳約7500元
然後媽媽上星期就去國稅局補申報扶養"爺爺、奶奶"
這樣申報之後變成可以退稅…
國稅局的人說會再寄退稅的單子給我們
但是並沒有給我媽媽任何的收據
我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因為很怕沒有一個依據,只是國稅局的人口頭說說然後沒有key入電腦
這樣以後發現就變成還有罰金的問題…
我需要再請媽媽到國稅局確認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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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retendingin 來自: 58.115.156.116 (08/19 12:48)
1F:推 adamas0422:你媽補申報就是依據 08/20 00:54
2F:推 sweetpea:增列扶養人,個人經驗是兩星期收到退稅支票 08/20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