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1983 (我是最強的)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列舉式扣除額-保險費
時間Wed May 30 15:47:34 2012
請問版上報稅達人:
我今年扶養我的父母,並用列舉式扣除額,遇到了一個疑問
100年所得清單如下
保險費
要保人 被保險人 繳費金額 保險種類
母 母 24000 非健保
母 父 24000 非健保
我知道列舉式扣除額非健保每人最高24000元
母可列舉24000元
問題1.那父可列舉嗎?
所以報稅單上列舉人的姓名是"被保險人"還是"要保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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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52.209
1F:推 akakapo:可。申報時,保險費每人列舉24k是以"被保險人"做區分。 05/30 16:11
2F:→ wei1983:感謝!又省下幾千元了。 05/3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