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gn (我住的星球沒有光)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所得稅申報扶養公婆
時間Wed May 23 11:30:22 2012
我與外子去年10月完婚
外子的工作(軍教)今年不需報稅
我想將我爹、公婆報入自己的扶養人(公婆未滿60,去年申報所得為零)
請問我的報稅方式是否如下?
使用自然人憑證
夫妻合併申報-->填報我爹、公婆為扶養人-->使用標準扣除額-->上傳報稅資料-->繳稅
申報小問題
1.外子去年薪資不用繳稅,但帳戶利息呢?
2.公婆未滿60歲,我要如何提出其去年所得呢?
感謝達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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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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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0.144.205
1F:→ elaine0033:小問題1:軍教薪資雖免稅,但利息所得仍要課稅,所以利 05/23 14:13
2F:→ elaine0033:息所得要一起計入總所得內 05/23 14:14
3F:→ akakapo:若妳公婆無任何憑證,只能至國稅局申請所得明細較完善了 05/23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