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ottn (biottn)
看板tax
標題[問題] 100年上半年租房下半年買房的問題
時間Thu May 17 23:09:24 2012
各位大大好
本人於99年繳房租
收據上面寫99.07.18-12.31 五個月 金額25000
預收100.01.01-07.17 六個月 金額30000
另於六月購得房屋 繳息清單寫 繳息所屬年月 100/06-100/12 金額13714
請問1 我可以列舉上半年的房租30000 再列舉下半年的房貸利息13714嗎??
請問2 本人於100年結婚 所以報稅今年夫妻倆是否可分開報(像單身一樣分兩筆繳稅)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0.132
1F:推 galop:1.不行,只能擇一 2.可以,分開或合併,隨你選 05/17 23:15
2F:→ gabrielfly:建議分開報,一個人報房租,一個人報房貸,就沒問題 05/18 01:58
3F:推 galop:要是承租人和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人就不行了 05/18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