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身,無扶養人.(父母已被兄弟姐妹扶養)
今年算一算所得稅,需繳納一萬多元的所得稅(心好痛)
之前年終已經事先預扣掉6200元。所以這回要繳3900多元。
我有一筆保險:
是爸爸從小幫我保到大的(所以要保人應該是爸爸)
我是被保險人,原本是由爸爸繳款,後來長大以後才轉為由我自行每月轉帳扣款1250元左右.
所以一年應該是(1250*12=15000元)
但是我最近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時,這筆保險費沒有列在帳面上扣除.
保險扣除額只有兩筆, 1.健保費5000元,2.非健保保險7000元.(這筆是什麼???)
感覺我這筆從小的保險並未被列入扣除~
請問如果我下週馬上通知保險員更改要保人,從父親改為我
這筆費用來得及在今年扣除嗎?(就是從今年原本要繳的3900元內扣掉)
不好意思,因為是第一次親自報所得稅,所以很多都不瞭解.
請示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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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kkiptt 來自: 59.124.170.139 (05/17 14:28)
1F:推 vinita:被保險人是你,應該都可以扣除呀!非健保可能就是你的勞保費 05/17 14:35
2F:→ myler:跟保險公司要繳費證明即可 05/17 14:48
3F:→ akakapo:因為你沒有申報扶養父親 05/17 15:03
4F:→ akakapo:(要保人、被保險人要同一申報戶,該保費才可列舉扣除) 05/17 15:03
5F:→ akakapo:你今年才申請更改要保人,所以要明年五月才可申報列舉保費 05/17 15:04
6F:→ akakapo:非健保保險可能是勞保? 05/17 15:04
7F:→ nikkiptt:所以我如果是這個月更改要保人,就不能這個月列舉囉? 05/17 15:28
8F:→ akakapo:不行,因為今年申報的是"去年度"的稅 05/17 15:37
9F:推 bingobin:如果列舉只有保險沒也其它房租.捐贈的話~應該是用標準扣 05/17 15:43
10F:→ bingobin:除額吧!!其它就不用管了~~ 05/17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