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rleyRina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親屬問題
時間Sun May 6 15:12:53 2012
因為今年第一次報稅,
雖已經爬過文並看過置底文,
但對扶養親屬還是有點疑問,
想再請各位高手幫忙看一下:
1.父親:未滿六十歲、領有身障手冊,
有甲類彩券佣金(執行業務所得)扣除20%費用餘額為96,400
2.母親:未滿六十歲,職業家管,無收入,僅有機會中獎所得(已分離課稅)。
3.弟弟:未滿二十歲,在學 →可報扶養
無謀生能力:
a.所得總額<免稅額82,000
b.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這樣我能申報父親為扶養親屬嗎?
如果父親無法申報扶養親屬(需自行申報的話),
那基於夫妻合併申報之規定,
母親是否就不能讓我申報扶養了?
再麻煩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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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59.180
※ 編輯: ShirleyRina 來自: 112.105.159.180 (05/06 15:13)
1F:→ basebo11:都可報撫養 05/06 16:09
2F:→ passionethel:都可!不過若父親每月有領殘障補助就要考慮一下! 05/08 00:10
3F:→ passionethel:以免因為被報扶養而被取消每月的補助金! 05/08 00:12
4F:→ ShirleyRina: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謝謝p大的提醒! 父親有領補助耶 05/08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