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ymail (簡單的生活)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親屬問題請教
時間Sat May 5 09:25:01 2012
因用關鍵字爬文沒有找找相關的資料,所以想請教板友們:
母親是身心障礙人士,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只有2-3萬塊的銀行利息所得,
今年申報採夫妻合併申報,如果在夫妻合併申報時已經扣除了母親的免稅額,
那我個人(兒子)在申報時還可以申報我母親的扶養親屬免稅額嗎?
看起來是不行,只是想再確認一下,先謝謝謝各位板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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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81.138
1F:→ cdfreen:你爸媽都合併申報了,你就不能把你媽媽當作扶養親屬 05/05 09:27
2F:→ cdfreen:未滿60歲,收入未達免稅額的尊親屬,你可以扶養 05/05 09:28
3F:→ cdfreen:爸爸單獨申報即可。 05/05 09:28
4F:→ ftymail:謝謝C大! 05/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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