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rilkwc (chi)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列舉扣除額及檢附文件問題
時間Thu May 3 00:16:48 2012
已經看過了
由於問題滿多的
1.因為光碟片裡面已經有列舉的$了
倘若我今天醫藥30,000(光碟的)
但我自己帶的單只有25,000
請問我帶的是已經涵蓋在30000裡面
所以還是用原資料扣嗎
還是要加上去?
2.適用列舉證明文件只要附上光碟裡面"異動或新增的"文件就好嗎
可是他好像印出來是叫我連保險費什麼都要檢附
可是那些原本已經在光碟了 是否還需檢附?
3.自用住宅購屋利息
他跳出框框 一個地址有兩個金額
我把他用加起來更改
那這樣是否還需要檢附憑證
之前都沒有檢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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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70.217
1F:推 superidea:1.用光碟上的30,000,除非你25000裡有非財政公告醫療費 05/03 00:36
那若用30000是否我那疊25000就不用檢附?
※ 編輯: aprilkwc 來自: 1.165.70.217 (05/03 00:39)
2F:推 superidea:2.如果光碟上有就不用再次檢附,除非你列了上面沒有的 05/03 00:40
3F:→ superidea:如果你有非財政部公告的醫療費可以再另外新增,而新增的 05/03 00:41
4F:→ superidea:就要檢附 05/03 00:42
5F:推 superidea:3.如果是金額不正確,更改後請附憑證,上面註記已更新 05/03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