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ckgogo (小乖)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證所稅
時間Fri Apr 6 23:11:41 2012
目前台灣的證券資本利得稅主要透過最低稅負制課徵,基本所得額達200萬元的企業,所
有的股票利得,均需報繳10%所得稅;基本所得額600萬元以上的家庭,則僅就未上市櫃公
司股票利得,繳納20%所得稅。免申報最低稅負的企業及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即可享有免
稅。
全文網址: 證所稅傾向散戶免徵 法人難逃 | 資本利得課稅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7/7007597.shtml#ixzz1rGzlnbae
請問這樣的話 是不是有賺600萬以上的人 可自己成立獨資公司
用公司的名義做投資 可適用10% 最低稅負 ?
譬如原本個人賺2000萬 要繳(2000-600)*20=280萬
用公司名義 賺2000萬 要繳(2000-200)x10%=1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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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44.153
1F:推 hippotsai:老實說, 有能力賺超過600萬的人, 應該也有能力假裝成是 04/07 00:21
2F:→ hippotsai:外資... 04/07 00:21
3F:→ HydeGo:公司法第4條 外資以營利為目的 須依外國法律登記 中華民國 04/07 00:47
4F:→ HydeGo:政府認許 才能在境內營業 04/07 00:47
5F:→ kazamiakira:等財政部訂版再來討論這一塊吧 04/13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