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rrain (雨)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遺產稅問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時間Mon Apr 2 21:23:03 2012
案例
A、B為夫妻
有四個小孩皆成年甲、乙、丙、丁
A現金存款200萬(婚後賺的)
B兩筆不動產公告市值共1600萬,另現金存款400萬(婚後賺的)
假設B歿(B之父母已歿)
甲、乙簽拋棄繼承
若A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跟不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的兩種狀況下,請問
1.需要繳多少稅金,由誰繳納
2.A領到多少遺產
3.丙、丁領到多少遺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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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3.138.14.135
1F:推 kai761:必須知道不動產是何時,如何取得的,才能夠算 04/0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