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liecc (小嵐)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新婚夫妻分開申報,可以扶養對方父母嗎?
時間Mon May 25 23:49:04 2009
如題,這次報稅要選擇新婚夫妻分開報稅、標準扣除
因公婆均未滿60歲,且無謀生能力,
這樣我可以將公婆列為扶養親屬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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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2.228
1F:→ CSR:分開申報就不行...合併才可以 05/26 01:44
2F:推 alwayssmile:那如果先生的收入是沒有扣繳憑單的,還能一起報嗎 05/26 13:28
3F:推 ivysky:可以. 05/26 16:10
4F:→ akakapo:確定是去年度登記結婚的?前面有人報錯被罰鍰了哦 >"< 05/26 19:00
5F:→ darliecc:去年結婚的,今天問國稅局說可以@@,但須附親屬的證明 05/26 19:40
6F:→ akakapo:了解。那應該要附能證明妳與先生去年度結婚的文件證明, 05/26 20:02
7F:→ akakapo:ex.戶口名簿。 05/26 20:03
8F:推 alwayssmile:如果先生的無扣繳憑單,那收入那格填0嗎?合報目的只是 05/27 01:57
9F:→ alwayssmile:要報扶養對方爸媽跟妹妹~這樣可以嗎 05/27 01:57
10F:→ akakapo:可以。建議用憑證下載所得資料,以免有遺漏。 05/27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