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771111 (楚兒 http://an.3cc.cc)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兩個報稅的問題
時間Tue May 27 16:14:04 2008
首先謝謝鄉民大大的解答
1.
我現住的房子是我在繳房貸
(房子的名字是媽咪的名字)
這樣子我可以在報稅的時候抵扣嗎?
2.
如果說我申報出去了
結果隔年國稅局那邊查到說有問題
如:扶養人有重覆扶養(被別人先申報扶養)
那樣我需要補繳稅金之外會被國稅局罰款嗎?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十二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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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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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61.217
1F:推 b1acat:1.不行,房屋須為本人或配偶或扶養人 除非你扶養你媽 05/27 16:42
2F:→ b1acat:2.不是故意的 通常是補稅 05/27 16:44
3F:→ an771111:謝謝你喔! 第二點不知道除了補稅之外會不會被罰錢 >"< 05/27 16:44
4F:推 akakapo:漏報所得<25萬,或是補稅金額<15000,不罰。 05/27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