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ofy (睡覺至上!!!)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在學的姊姊之大疑問
時間Fri May 23 13:30:23 2008
大姐目前仍在學
阿母叫我扶養她 說這樣我可繳交較少的稅金
但是在學證明有好多種 包括學生證、繳費收據等等
我需要備有哪種證明?需要正本嗎?還是只要影本就可以
另外因為國稅局怕說父母是公務人員 把子女借給他人扶養
所以還要有父母的在職證明 關於這點
阿爸目前人在大陸工作 當然不是公務員
那他的在職證明可以用傳真機傳給我?還是一定要是正本
上面一定要有公司的正式章?影本可以嗎?
阿母是家庭主婦 要怎樣證明他只是單純的家庭主婦?
國稅局電話都打不通...........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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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251.244
1F:→ a881:父母未滿60備村里長證明 註冊收據正本 05/23 13:55
2F:→ akakapo:置底文FAQ第11題。樓上,村里長證明現在已經不能用囉。 05/23 14:09
3F:→ akakapo:學生證影本或繳費收據影本,二擇一即可。 05/23 14:10
4F:推 meinyu:學生證或畢業證書影本就可.兄弟姊妹旁系扶養不可以扣25000 05/23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