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6911 (Larisa)
看板tax
標題[問題]媽媽有短期打工可以被扶養嗎?
時間Sun May 18 16:49:59 2008
媽媽未滿60歲
有短期打工
有扣繳憑單
那可以讓我扶養嗎
因為那打工的錢根本就不夠一個人一年生活費嘛
如果不能扶養
那可以一起申報嗎?
還是可以把媽媽的醫療 保單 捐贈這些算進去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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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7.238
1F:→ superidea:申報扶養未滿60歲的直系親屬,當年度所額需未超過免稅額 05/18 18:09
2F:→ superidea:需檢附薪資所得扣繳或投保單位開立全民健保繳費收據 05/18 18:10
3F:→ superidea:第一行 漏字 『當年度的所得額』= =" 05/18 18:21
4F:推 vinita:軟體好像被扶養了..除了薪資..其他單據沒有辦法加入 05/18 22:13
5F:→ akakapo:其他單據可以輸入啊,醫療或捐贈是以"申報戶"全戶計算哦 05/19 10:32
6F:→ vinita:原來是伸報戶...不用各別輸入嗎 05/19 16:32
7F:→ akakapo:加總之後輸入。 05/19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