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vidia1000 (飄~~ ㄟ(+ +ㄟ))))~~~)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綜合所得稅問題-租屋
時間Wed May 14 23:41:56 2008
又到了要報稅的季節,我是第一次要報稅
最近都在爬板,吸收一些報稅的知識
有關於租屋可抵稅的方面,我有些疑問
一年有十二萬的房租可提報
我剛剛發現拿了租屋契約書看了一下,裡面有一條
”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也就是我)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這樣的話是不是我拿租金來抵扣的話,是變成我要繳的嗎..
這樣房東應開有逃漏稅之嫌吧,到時我能照常報,然後就不管他嗎
還有一個問題,一個人的薪資所得不到二十萬的話
總收入-標準扣除額(46000)-免稅額(77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
是負的話,那還要完成報稅的手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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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4.84
1F:推 chimoon:1.是的,除非你明年不住了~不然房東被國稅局補稅會找你算帳 05/15 00:25
2F:→ chimoon:2.可報可不報,如果有被預扣,就要報稅才能退稅 05/15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