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eba (熊出沒)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身心障扶養
時間Mon May 12 12:12:44 2008
想請教板上大大
我本身有身心障礙手冊26歲
但我也有收入,且我的收入大於免稅額要繳稅
我是否能夠跟我爸媽一起報
就是讓他們報扶養,我有在看過有身心障礙就能抱子女扶養
但我再用報稅軟體我必須要把我自己勾無謀生能力才能跟父母一起報
但是我有收入然後又勾無謀生感覺就怪怪
另外再幫同事問一個如果媽媽有報營業稅
是否能讓子女報扶養(媽媽未滿60歲)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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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84.188
※ 編輯: ageba 來自: 59.124.84.188 (05/12 12:43)
1F:推 mon4900:我正好有去北區國稅局問過 我姐 27歲有今年工作收入 05/12 16:37
2F:→ mon4900:有重度手冊 國稅局小姐說:只要有手冊 05/12 16:38
3F:→ mon4900:都可父母報扶養 但只有父母可 收入要計入 05/1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