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da (一個人的幸福...)
看板tax
標題Re: [請益] 薪資和報稅?
時間Wed May 7 21:26:12 2008
請參考國稅局的說明
檢舉很簡單的
只要本人帶著證明文件辦理即可,身分證,印章,應該任何一間國稅局都可以
因為他們會將案件轉到轄區
這種案子很常發生,因此,國稅局承辦員都會受理,不會質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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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薪資經檢舉查明屬實,虛報之公司將受罰
《賦稅》2006/1/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甲君其92年度綜合所得稅遭人虛報薪資所得
60萬元,致其除補稅7萬8千元外,還被依漏報處罰;甲君詢問應如何辦理,才能維護自身
權益。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核定稅額繳款書及罰鍰繳款書時,
如發現被虛報薪資所得,應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稽徵機關會調查列報薪資之公司或
行號,請其提出支付薪資資金流程(如撥付帳號等證明)、印領清冊等資料,以確定有
無支付事實;如經查明確有虛報薪資的事實,稽徵機關將依查得之實情更正,並註銷
罰鍰,且對虛報薪資之公司或行號補稅及處罰。
該局呼?,納稅義務人如有被虛報薪資情形,應勇於提出檢舉,除維護自身權益外,
並可協助遏止營利事業不法情事。
(聯絡人:審查三科鄭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81)
※ 引述《disarray (wow)》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 作者: disarray (wow)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請益] 薪資和報稅?
: 時間: Tue May 6 17:45:21 2008
: 最近五月到了
: 家家戶戶都要報稅
: 今天接到家裡的電話
: 問我打工的錢從頭到尾到底賺了多少
: 因為有張是我的要報稅
: -------------------------------工作開始---------------------------------------
: 有天 在part-time看到我附近有徵人
: 沒想太多 就跑去應徵了
: 然後就應徵上了
: 以徵人的工作量來算
: 這種薪資並不算好
: 甚至 說真的 確實有點少
: 不過就當做是學習的經驗吧
: 前前後後共五個多月就離開了
: -------------------------------工作完畢---------------------------------------
: 因為只有短短的五個多月
: 再乘上不高的工資
: 今天家裡打電話來問說 我真的有賺那麼多嗎?
: 單子上的金額總數是我實際賺的 8倍
: 因為差這麼多的薪資 我打工都等於白打了
: 而且我還不能報被輔養~"~
: 這張單子剛寄來的時候
: 我還沒有很注意
: 因為單子上面所寫的公司 和我打工的公司 名字並不相同
: 所以也沒想太多
: 而且當初家裡告知這張單子
: 我還告訴家人 不用理它
: 因為我打工的並不是這家公司
: 當時我只有在那公司打工
: 一直到要報稅了
: 也沒其他要報稅的單子寄過來
: 才知道 這張單子應該就是我打工的那家公司
: 我到現在一直不知道該怎麼辦
: 家人說 1.就只好這樣報稅
: 花錢買經驗
: 2.檢舉那公司
: 可是我又剛離開沒很久
: (如果 過了一段時間再檢舉可以嗎?
: 請問有人知道最久可以多久?)
: 第一次打了不一樣的工
: 居然就成了這樣
: 大家可以給我一些些意見嗎?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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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7.61
1F:推 disarray:我現在質疑為什麼寄給我的不是我原本打工的公司 而是一間 05/07 21:37
2F:→ budda:不管是哪一間,只要與你打工領取的薪資內容不符,就可檢舉 05/07 21:39
3F:→ disarray:我完全沒聽過的公司? 請問這樣怎麼辦? 另外我的薪資都是 05/07 21:39
4F:→ disarray:給現金的 那怎麼證明? 感謝!! 05/07 21:40
5F:→ budda:可看1.勞健保,還有你切結,另外,告訴國稅局你領現金,只要 05/07 21:46
6F:→ budda:有檢舉,國稅局就要查公司,因此你要證明的部分可以先不檢附 05/07 21:47
7F:推 pizza:我有經驗~你就檢舉~之後國稅局就會幫你查了!! 05/09 14:13
8F:→ pizza:通常沒多久公司就會來求你撤銷了!! 05/09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