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ffy520 (完美即是無憾)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父母!?
時間Tue May 6 14:36:28 2008
如題
前幾年都是我幫我姐報扶養父母親(未同住)+我(在學)
前幾天突然看到一個新聞說
今年不可以再去里長那裡拿無謀生能力證明(之前也沒有去拿)
且報扶養父母 說要有銀行帳戶的會款證明
所以想請問一下是真的嗎 想說新聞報的應該不會亂講 可是這樣很不合理阿
難道直接拿現金回家就不算嗎 這樣一來 現在要申報去年所得稅
怎麼可能會有去年的匯款證明 不就白白損失可以報扶養的好處了
所以想請問一下版友 真的是如同新聞講的那樣嗎
有沒有板友已經報稅的 有被要求提供匯款證明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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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1.23
1F:推 akakapo:置底文FAQ第一題。扶養直系尊親屬通常會從寬。 05/06 14:38
2F:→ akakapo:確定新聞報的應該不會亂講嗎? XD 05/06 14:39
3F:→ Luffy520:直系會從寬我知道,可是就怕1.2年後來張補稅單 05/06 14:40
4F:→ Luffy520:說申報扶養沒有附匯款證明...XD 05/06 14:41
5F:→ akakapo:我沒附過,我爹娘以前申報扶養祖父母也沒附證明。 05/06 14:49
6F:→ akakapo:若真的寄補稅單來,就依正常程序申請復查啊 XD 05/06 14:50
7F:→ akakapo:"從寬"的個人白話解釋:通常在抓的都不是這一種。 :P 05/06 14:51
8F:推 jjer:補稅單並部會多罰錢ㄛ 不 05/06 20:10
9F:推 beefang:我又看到那篇新聞 那個死記者 真是唯恐天下不亂 >"< 05/07 00:29